家用電器無線充電設備迎來無線電管理新規
? ? ? ? ? ? ? ? ? ?本文來源: 中國家用電器協會 作者: 邵光達、王妮娜,由 電小二 整理編輯!轉載請注明來源!
2023年5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工信部無〔2023〕62號)。該規定將填補中國對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監管政策(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的空白,有助于避免對各類依法開展的無線電業務產生有害干擾,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促進無線充電產業高質量發展。該規定將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家用電器無線充電設備面臨新要求
值得關注的是,家用電器無線充電設備(不含廚房電器)也包含在該規定的管理范圍內。該規定的第二條和附件1中指出,適用于該規定的無線充電設備類型主要分為移動、便攜式無線充電設備和電動汽車(含摩托車)無線充電設備兩大類。其中,典型的移動、便攜式無線充電設備有:家用電器無線充電設備(不含廚房電器)、可穿戴設備、家用機器人無線充電設備、移動通信終端、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等。對于廚房電器、工業和商用機器人等特殊用途,以及專業領域的無線充電設備,考慮到其應用場景和使用要求的特殊性,暫未納入該規定的管理范疇。
從技術指標上看,該規定對家用電器無線充電設備(不含廚房電器)提出了以下要求:
(1)工作頻率范圍(發射端)為100kHz~148.5kHz、6765kHz~6795kHz、13553kHz~13567kHz頻段;
(2)額定傳輸功率不超過80W;
(3)磁場強度發射限值需滿足表1要求;
(4)在最大額定傳輸功率狀態,雜散發射限值需滿足表2要求;
(5)在待機或空閑狀態,雜散發射限值需滿足表3要求;
(6)接收阻塞限值需滿足表4要求。
從生產者的行為責任來看,該規定對家用電器無線充電設備(不含廚房電器)也提出若干方面要求,以下兩點宜重點關注。
第一,在無線充電設備的顯著位置標注或者采用電子形式顯示無線充電設備的專用標識,確因設備尺寸過小等原因無法標注或者顯示專用標識的,應當在設備的獨立外包裝或者使用說明中標注。專用標識有關要求另行制訂。
第二,該規定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停止生產或者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的不符合該規定要求的無線充電設備,在此之前生產或進口的無線充電設備可以繼續銷售和使用到報廢為止。
從使用者的行為責任來看,該規定在第七條至第十條及附件2中提出了避免對天文等各類依法開展的無線電業務產生有害干擾的要求,并要求(生產者)在使用說明中注明。
責任及可能的挑戰
避免無線充電設備對各類依法開展的無線電業務產生有害干擾,關乎中國千行百業的發展秩序及國家安全,是全社會都需要認真履行的責任。從筆者近兩年了解的情況看,部分家電企業開展《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合規工作時可能會遇到四方面挑戰。
第一,該規定的過渡期(該規定發布之日到實施之日)為15個月。由于近三年全球相關產業處于較為嚴峻的元器件短缺和供應鏈不穩定的困境中,大環境因素可能會疊加影響新產品的研發、驗證、生產周期,有關企業是否能及時有效地把握好這15個月的過渡期?
第二,該規定提出若干方面的技術要求,相關推薦性國家標準《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射頻指標技術要求及測試方法》在2023年5月31日進入了公開征集計劃項目意見階段。按照標準常見的發布的周期來看,該規定施行后,相關國家標準可能還未發布。在過渡期中是否有其他技術文件或解讀解釋來給出進一步規定以便相關企業更加有的放矢地進行合規改造?時間是否足夠?
第三,該規定要求無線充電設備應標注或者采用示無線充電設備的專用標識,而專用標識的有關要求還待另行制定。該專用標識及實施規則(例如進一步界定是否要在發射端和接收端均進行標識)將在何時明確?到明確之時相關企業的實施時間是否足夠?
第四,從該規定施行之日起,應停止生產或者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的不符合該規定要求的無線充電設備。但老型號產品在多年內仍要面對一些售后維修需求(如需更換無線充電底座),而相關生產將在施行之日后被禁止,在施行之日前采取生產儲備相關備件等方案是否可行?采用提供備件的維修方式是否會被視為銷售而被禁止?
預計上述挑戰中的一些不確定信息將隨著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進一步發布相關解讀文件及推進相關工作而逐步明確。中國家用電器協會也將繼續跟進相關情況,并按照該規定要求履行加強行業自律、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等職責。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近三年,中國家用電器協會與各有關企業一起參加了該規定制定過程中的意見反饋、行業調研、企業座談會等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對家電行業提供的相關建議和信息給予了認真、專業、系統性的處理,在該規定涉及千行百業等情況下,盡可能地考慮了家電行業的相關情況,采納了行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為家電行業現有的無線充電產品降低了合規負擔,也為行業更廣泛的應用無線充電技術留出了發展空間。
本文來源: 中國家用電器協會 作者: 邵光達、王妮娜,由 電小二 整理編輯!轉載請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