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凈化器能效標準修訂,將適用帶凈化功能的家電
? ? ? ? ? ? ? ? ? ?本文來源: 《電器》雜志 作者: 李曾婷,由 電小二 整理編輯!轉載請注明來源!
隨著消費者對空氣凈化需求愈發細分,市場上空氣凈化器種類持續擴充,功能不斷增加,產品性能也有所提升。為適應當前行業發展現狀,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和上海市計量測試技術研究院組織修訂了GB 36893《空氣凈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以下簡稱新標準)。目前,新標準進入征求意見階段。
現行標準無法滿足行業發展,亟需修訂
現行標準GB 36893-2018《空氣凈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以下簡稱現行標準)自發布至今已近6年。現行標準起草時,中國空氣凈化器主要用于除PM2.5,因此標準內容以針對顆粒物為主。近幾年,隨著凈化技術的發展以及消費需求的提升,空氣凈化器的產品功能由強調顆粒物凈化逐步轉型為復合室內氣態污染物處理,如凈化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同時,受疫情影響,具有殺菌、除病毒功能的產品大量涌現。近兩年,隨著寵物經濟崛起,具有除塵螨和過敏源功能的產品發展迅速。
不僅如此,隨著人們對室內空氣質量的關注不斷提高,具有空氣凈化功能的家電產品也越來越多。例如,一些企業推出了帶有凈化功能的空調、加濕器、除濕機、暖風機、電風扇、新風設備、燈具等。
如今,中國空氣凈化器產業已經進入多元化、縱深化和專業化發展階段,需要有效的技術標準供給。同時,現行標準的適用范圍和要求已無法完全覆蓋市面上的產品,因此急需進行修訂。
2023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發了《空氣凈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修訂計劃,并經過多次標準工作組會議和修訂研討會,形成征求意見稿。新標準將進一步對空氣凈化器的能效水平提升提出要求,同時,擴大適用范圍,為更多空氣凈化器產品的能效評價提供科學合理的依據和技術支撐。
適用范圍擴大,能效等級及限定值有較大變化
隨著凈化技術的發展以及具備空氣凈化功能的產品越來越多,新標準擴大了適用范圍——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其他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的空氣凈化器,明示對顆粒物、氣態污染物等目標污染物具有去除功能的空氣凈化器,室內場所和車內空間用的空氣凈化器以及同時具備空氣凈化和其他主要功能且具備凈化功能模式的家用及類似用途電器。其他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調溫、調濕、送風、新風、照明等。
由此可見,新標準適用范圍大幅擴大,除了空氣凈化器產品外,還涵蓋具有空氣凈化功能的家電產品。
與此相應的,新標準在術語和定義中增加了“凈化功能模式”,意為“產品僅提供空氣凈化功能的工作模式”。該模式針對的是除專門提供凈化功能的空氣凈化器之外的家電產品以外,已帶有凈化功能的產品,專為提供空氣凈化功能而開啟的工作模式。
新標準內容最大的修改,則是能效等級及限定值發生了較大的變動。新標準規定,空氣凈化器根據顆粒物能效比和氣態污染物能效比的實測值對產品進行能效分級,共分3級(見表1)。其中,1級能效最高。
某業內人士表示,按照新標準規定的能效限定值,當前市場中在售的產品可能有10%~15%的產品將被淘汰。同時,他指出,產品在實現高CADR值、高性能的同時,普遍會提高耗電。因此,對于企業而言,如何做到高能效和高CADR值的平衡是需要關注的地方。
新標準的修訂方向與產品升級方向一致,將有助于推動產品質量技術升級,淘汰技術水平低下、能效等級低的產品,同時為企業走向綠色生產,助推中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作出積極貢獻。
本文來源: 《電器》雜志 作者: 李曾婷,由 電小二 整理編輯!轉載請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