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首批試點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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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首批試點公示
來源 《電器》雜志 作者 李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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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工作,是實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完善生產者延伸制度的重要基礎。
中國是電器電子產品生產和廢棄大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數據顯示,中國每年主要電器電子產品報廢量超過2億臺,重量超過500萬噸,已成為世界第一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產生國。面對數量如此巨大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中國的回收處理情況卻不盡如人意。為推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和資源化利用,提升生產者的社會責任意識,2016年1月1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科學技術部遴選出長虹、格力、海信、TCL、索伊、尊貴等15家電器電子產品生產企業以及中國通信工業協會第三方機構,作為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首批試點單位并進行公示。
審核嚴格,獲得行業認可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工作方案》,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核心是通過引導產品生產者承擔產品廢棄后的回收和資源化利用責任,激勵生產者推行產品源頭控制、綠色生產,從而在產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
此次15家企業成為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試點單位,其中共有7家家電企業,包括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團、TCL空調器(中山)有限公司、TCL王牌電器(惠州)有限公司、六安索伊電器制造有限公司和安徽尊貴電器集團有限公司。試點產品領域包括家電、通訊產品、計算機和鉛蓄電池等。其中,家電試點產品主要為電視機、空調、冰箱、冷柜和洗衣機等。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首批試點工作的審核較為嚴格,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科學技術部的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綜合生產企業近幾年開展回收工作的情況、生產企業申報地方主管部門的推薦意見等方面,進行遴選。
雖然這是首次展開該領域的試點工作,但是企業并不是新手。在采訪過程中,《電器》記者了解到,部分的入選企業已有廢棄家電回收的經驗。尊貴電器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詩坤對尊貴目前的廢棄家電回收經驗進行了簡單介紹:“在申報前,我們就已著手進行廢棄家電的處理工作,特別是對配套塑料件擁有比較豐富的回收經驗。未來,我們將進行有色金屬件的回收處理,加強回收加工、研究、開發利用等工作。”
《電器》記者了解到,生產企業與相關部門對該制度的認可度非常高,因此首批試點的申報工作得到很多企業的關注。六安索伊電器制造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劉勇表示,明確生產者為責任主體,是該制度設計中最大的亮點。“明確責任主體后,生產企業便會從產品的設計研發、材料選擇、內部生產等環節注重節能與環保。”劉勇表示,這將從產品源頭推動綠色設計、綠色制造的發展。
除了承擔生產過程中的責任,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中生產者應承擔的責任還要延伸到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特別是廢棄后的回收和處置。劉詩坤認為,與拆解企業回收廢棄家電相比,通過銷售渠道逆向物流回收廢棄家電,是家電生產企業的優勢。
《電器》記者在瀏覽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公示內容時發現,該試點并沒有涉及補貼等具體政策,但業內對未來試點工作可能引發的后續政策利好充滿期待。入選首批試點的某企業負責人對未來的補貼方式預測道:“待試點工作較為成熟后,相關部門可能會對生產者繳納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進行減免。同時,政府可能會對生產企業新投建的回收拆解設備進行資金上的支持。”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電器》記者采訪時也透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未來有可能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銜接,最可能的銜接方式便是對生產者減免基金征收。
具有中國特色
《電器》記者了解到,生產者責任制度在日本、歐美等發達國家早已得到實踐,并且對推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和資源化利用起到重要作用。盡管中國目前的法律法規中已經含有與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的一些條文或理念,但由于不明確、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強、缺乏普遍的剛性約束而收效甚微。
雖然中國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在內容上還有待完善,但是近幾年中國針對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的相關政策和制度已初見成效。首先,2012年5月21日發布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使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有法可依。該管理辦法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辦法進行了明確規定,建立了由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繳納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以及對取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的企業進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費用補貼。自2007年3月1日起實施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已對電子信息產品實施有害物質含量進行控制。為加大對有害物質在家電等產品上的控制,《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于2010年6月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管理辦法不僅更名為《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調整適用范圍也從“電子信息產品”擴大到“電器電子產品”,將家電類產品納入新版管理辦法的管控中。據了解,全面升級后的《電器電子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開展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工作,是實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管理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完善生產者延伸制度的重要基礎。
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電器循環技術研究所主任田暉認為,開展試點工作,是為了探索出更適合中國特色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自2011年起實施,到目前已有5批具有資質的處理企業入圍基金補貼范圍,進入正規拆解渠道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量大幅增加,行業初具規模。但是,我們也發現,回收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以電視機為主,占比為80%~90%,目錄內其他產品的回收規模還比較小。這說明單一的基金模式,在執行中簡單易行,但在部分產品的操作上具有局限性。為了打破這一局限性,探索更合適的模式,確定具體管理指標,工業和信息化部特地開展此次試點工作。”
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不僅推動了廢棄電器的回收和資源再利用,對于生產企業也將是一個機會。劉詩坤表示,中國每年的家電淘汰量較大,廢棄家電的回收拆解也屬于家電制造業的環節之一,對企業來說是一個發展機會。“家電企業從回收或拆解等環節可能發現電器制造的延伸發展,也可以通過回收再利用,減少對原材料的消耗,獲得企業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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