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歐后英國產品符合性標識UKCA及UKNI介紹
? ? ? ? ? ? ? ? ? ?本文來源: SGS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作者: 郭志,由 電小二 整理編輯!轉載請注明來源!
2020年1月31日英國正式“脫歐”,結束了其47年的歐盟成員國身份,隨后進入為期11個月的過渡期,直到2020年12月31日結束。在脫歐之前,進入英國市場的大多數產品同其他歐盟國家一樣使用CE標識(歐盟統一市場產品符合性標識)。脫歐之后,英國推出了自己的產品符合性標識UKCA以及北愛爾蘭地區獨有的UKNI標識。本文將介紹UKCA和UKNI標識,以及它們同CE標識的關聯。
UKCA標識簡介
UKCA(UK Conformity Assessed英國合格評定)標識是英國新推出的產品符合性標識,將用于在英國大不列顛地區(Great Britain,簡稱“GB”,包括英格蘭、威爾士和蘇格蘭,但不包括北愛爾蘭)投放到市場上的產品。UKCA標識涵蓋了大部分以前需要CE標識的產品,并適用于氣霧劑產品。投放到北愛爾蘭市場的產品需要使用CE標識或UKNI標識。
UKCA標識尺寸有3個要求:如果需縮小或擴大使用標識,UKCA標識的字母必須與規定樣式成比例縮放;UKCA標識高度至少為5mm,除非個別法律法規有其他最小尺寸要求;從2023年1月1日起,UKCA標識必須清晰可見且為永久性標識。
在大部分情況下,企業必須在產品本體或外包裝上加貼UKCA標識。在某些情況下,標識可放在使用手冊或其他支持文件上。
UKCA標識適用的產品范圍或領域
UKCA標識覆蓋的產品包括低電壓產品、機械器具、無線產品、測量儀器、玩具、游艇、簡單壓力容器、電磁兼容設備、非自用稱重設備、電梯、防爆產品、壓力容器、個人保護設備、燃氣產品、戶外使用設備、氣霧劑、生態設計、限用有害物質等。
適用UKCA標識特別規則的產品包括醫療設備、鐵路相關產品、建筑產品和民用爆炸物四大類。
英國于2020年9月正式頒布了UKCA標識的使用規范。隨著脫歐過渡期的結束,以及根據英國同歐盟最新的談判結果,英國于過渡期結束的最后一天2020年12月31日更新了UKCA標識的使用規范及要求。
UKCA標識從2021年1月1日開始使用。但為了讓企業適應新要求,大部分產品(適用特別規則產品除外)仍然可以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使用CE標識。
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的過渡期,CE標識僅于英國大不列顛地區(GB)和歐盟(EU)保持相同法規的地區有效。如果歐盟相關法規變更,而投放的產品是在這些新規則的基礎上進行CE標識評估的,那么即使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這些產品也將無法使用CE標識在英國大不列顛地區銷售。
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產品不存在過渡期,需要自2021年1月1日起使用UKCA標識:第一,需要強制性第三方(可理解為公告機構)合格評定的產品;第二,由英國合格評定機構/公告機構(UK NB)簽發的公告機構評定證書。
針對適用特別規則的產品,如醫療設備、鐵路相關產品、建筑產品和民用爆炸物等,上述時間規定不適用。
UKCA標識不適用于現有庫存產品以及已投放市場產品。例如,如果產品已完成生產并且準備在2021年1月1日之前投放市場,就不需要更改為UKCA標識。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在UK NB合格評定證書覆蓋范圍之內,仍可在英國出售僅帶有CE標識的商品;如果產品已于2021年1月1日之前投放到英國市場(或任何一個歐盟成員國),也不需要進行標識更改。
在2023年1月1日之前,除了受特殊規則約束的商品外,對于大多數商品,可以選擇在產品上粘貼UKCA標識或在隨附文件上粘貼UKCA標識。
UKCA標識技術文檔的要求基本同歐盟CE標識的要求一樣,最大的區別在于UK符合性聲明(UK DOC)中需要注明對應的英國法規以及使用的英國標準。而現階段,參考官方發布的指定標準designated standards清單可以看出,英國標準同歐盟標準基本保持一致。
北愛爾蘭市場及UKNI標識
英國脫歐過渡期結束之后,2021年1月1日起,新的產品符合性標識UKCA標識將在英國大不列顛地區正式啟用,《北愛爾蘭議定書》也同日生效。該協議生效后,北愛爾蘭市場投放產品的規則與歐盟相關規定保持一致。
UKNI標識是北愛爾蘭市場上投放產品的新符合性標識,代表該產品已通過英國機構進行的強制性第三方合格評定。
一般情況下,產品使用CE標識就可以在北愛爾蘭市場上進行銷售,但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時則需要使用UKNI標識:一,從2021年1月1日起在北愛爾蘭市場上投放原CE標識范圍下的產品;二,產品需要強制性第三方進行合格評定(需要公告機構頒證產品);三,從2021年1月1日起使用英國機構根據歐盟規則進行這些合格評定。
UKNI標識不能單獨使用,必須和CE標識同時使用才有效,該標識的大小及使用規范同UKCA標識基本一樣。UKNI標識在歐盟市場中使用無效。
新標識對中國出口企業的影響及應對
現階段,UKCA標識使用的標準基本同歐盟標準一樣,因此,中國制造商出口到英國GB地區以及北愛爾蘭地區的產品,在2022年1月1日前的過渡期里可以繼續使用CE標識。過渡期結束后,也就是從2022年1月1日起,產品就必須使用UKCA標識才能在英國GB地區進行銷售,在北愛爾蘭地區可以繼續使用CE標識進行銷售。
2022年1月1日之后,需要公告機構進行符合性評估的產品,申請使用UKCA標識時必須找一家UK本土的公告機構頒發UK NB證書。如果這類產品還需要投放到北愛爾蘭地區市場,并且沒有拿到歐盟機構頒發的EU NB證書,就需要申請UKNI標識。
現階段,新標識對產品本身的要求基本同CE標識的要求一樣,區別主要是一些技術性文檔以及簽訂UK符合性聲明時授權代表方面的要求,因此對中國出口企業的影響很小。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英國已經完成脫歐,以后英國的產品標準及能效標準要求有可能同歐盟法規不一樣,所以中國的出口企業應該持續跟進英國相關法規及標準的變化,及早做好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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