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組織開展2023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遴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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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組織開展2023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遴選工作。
2023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重點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層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進、康復輔助訓練、互聯網+醫療健康等智慧健康場景,家庭養老床位、社區日間照料、居家養老上門服務、老年食堂、智慧養老院、養老服務監管等智慧養老場景,以及同時提供智慧健康服務和智慧養老服務的綜合場景(如醫養結合),培育一批科技創新能力突出、商業模式成熟的示范企業,打造一批聚集效應凸顯、經濟帶動作用顯著的示范產業園區,創建一批社會參與廣泛,應用效果明顯的示范街道(鄉鎮)及產業基礎雄厚、區域特色鮮明的示范基地。
根據《2023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申報指南》,申報方向分為企業類、園區類、街道(鄉鎮)類、基地類。其中,企業類申報方向側重于:以企業為主體,聚焦深化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物聯網、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健康養老融合創新與落地應用,圍繞健康監測、安全監控、養老照護、康復輔助、心理慰藉等日常健康管理和生活照護重點方向,發現和培育一批科技創新能力突出、商業模式良好的試點示范企業,持續專注智能終端產品的創新應用和品牌培育,提升健康養老服務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企業類申報主體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能夠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企業工商注冊時間不少于3年,具有獨立法人資格,3年內未發生嚴重違法事件以及影響惡劣的社會事件,企業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具有健全的財務、知識產權、技術標準和質量保證等管理制度,所提供產品和服務相關性能指標處于國內同類產品的領先水平;企業具有清晰的商業推廣模式,經營業績良好;企業創新能力較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主導或參與制定過相關業務領域產品、技術或服務標準。
此外,2017~2019年(前三批)試點示范復核工作也同時啟動。復核工作以地方為主,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民政、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對2017~2019年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單位進行復核和推薦,組織2017~2019年試點示范單位填寫《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復核申請表》,并對申請復核單位進行逐一審查,復核標準除滿足《2023年度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申報指南》中的申報條件外,可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復核材料要求,重點核查示范單位是否在產業發展、服務能力和行業影響力等方面取得明顯進步,持續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中央企業組織對成員單位開展復核工作并提出推薦意見,復核推薦率原則上不高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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