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消費注入新動能,全國性消費促進活動要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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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9日,商務部官方網站發布了《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消費促進月”活動籌備有關工作的通知》。
2020年全國“消費促進月”活動由商務部和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聯合主辦,將在全國31個省(區、市)的百座大中城市,組織萬家重點企業、主要電商平臺,共同舉辦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商品服務同步促銷、商旅文游購娛一體的“1+N”系列促消費活動,進一步釋放被抑制、被凍結的消費需求,為全年消費加速回補注入新動能。
2020年全國“消費促進月”活動整體命名為“百城萬企促消費”,活動時間為9月9日~10月8日,活動統一口號為“樂享消費 美好生活”。
其中,“百城”以各地常住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各地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和增速排名靠前的城市為主體。“萬企”由商務部組織各大電商平臺、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地市及相關商(協)會推薦商品服務優、信譽口碑好、活躍用戶多、吸聚效應強、促銷經驗足的零售、餐飲、電商等各類企業組成,統一開展促銷、引導、宣傳活動。
“1+N”為1場全國“消費促進月”活動啟動儀式,以及多個地區、不同主題的促消費系列活動。其中,商務部將組織舉辦步行街出口產品轉內銷、“老字號”嘉年華、“千品萬店美食薈”餐飲促消費等重點活動;組織重點電商平臺企業,利用“8·18”、國慶假期等網絡熱銷時段,創新舉辦豐富多彩的網絡促銷活動;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在各類特色活動板塊中舉辦促消費活動,包括汽車家電等重點商品消費、品質家居消費、服飾精品消費、母嬰產品消費、電子信息消費、綠色健康消費,外貿出口轉內銷、老字號國潮、進口優品消費,農產品扶貧消費、地方名特優新消費、文創消費、“宅經濟”“夜經濟”消費等。
此次活動具有四大特點。一是接續全年。全國消費促進月活動將在1個月內集中舉辦,各地可在全國消費促進月統一框架下,適當延長活動時限,銜接各地擬于四季度推出的其他活動,有效承接往年同期的品牌活動,努力形成貫通全年、引領全年、拉動全年消費的積極態勢。二是輻射全國覆蓋城鄉。活動主要在“百城萬企”舉辦,鼓勵各地將本地區消費領域有規模、有優勢、有吸聚力的城市,以及有特色、有成效、有帶動力的活動一并納入、統一標識,城鄉同步推進。三是涵蓋全域。活動重點聚焦商貿流通領域,倡導線上線下融合,支持各地在確保防疫安全前提下,利用重點商圈、文體場館等平臺,結合傳統節慶、周末大集、賽事展會等活動,打通商旅文、游購娛、吃住行各環節,引導上下游、產供銷、內外貿企業和商(協)會廣泛參與、合力促銷。四是面向全渠道。活動將邀請總臺等中央媒體對啟動儀式及各地有特色有亮點的重點活動開展跟蹤報道,加大對地方政府、企業促消費措施的宣傳力度。同時鼓勵各地積極引入新平臺、新媒體、新場景、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對活動進行造勢宣傳、推介運營。
根據通知,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地方自主、企業自愿,廣泛動員、優中選優”的原則,參照此次活動總體要求和特點,抓緊遴選確定擬參加全國“消費促進月”的重點活動、重點城市、重點企業,以及擬在9月9日啟動儀式當天同步舉辦的活動及具體方案。商務部將根據各地推薦情況,統籌精選公布此次活動的舉辦城市、活動內容、參加企業總目錄,統一冠名全國“消費促進月”活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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